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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执行和解”保发展 “放水养鱼”得双赢

发布时间:2022-10-10 浏览: 分类:新闻动态

  “张院长,非常感谢甘孜法院全体执行干警,要不是你们,我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!我与倪X合同纠纷一案,大家合伙儿做生意,本来就亏了,想到一分钱都拿不到,我心灰意冷!对法院强制执行都不抱信心了!没想到你们能把32万元一分不少地帮我执行回来!真不知道如何才能表达我的感激之情!

  近日,我院举行“执行案款集中发放(第三季度)”仪式上,申请人刘XX紧紧握住我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浩丹同志的手,激动万分地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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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申请执行人刘XX申请强制执行倪X合伙纠纷一案,面对被执行人倪X有部分履行能力,有主动履行的意愿,我院执行法官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刘XX,详细讲解了执行和解的利弊,为被执行人倪X争取发展的机会。通过法院搭建和解的平台,被执行人倪X当场支付9万元案款,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。2022年10月7日,被申请执行人倪X将剩余23万元案款一次性打入本院案款专户,该案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,顺利结案。



  解决“执行难”,甘孜县人民法院不是简单粗暴“一棍子”打死。而是始终坚持“善治”“善执”理念,能“活封”“活扣”就尽量不要“死封”“死扣”;对有部分履行能力被执行人,能做到“放水养鱼”就不要“竭泽而渔”,尽量通过执行和解,达到“和谐双赢”的良好局面,减少不必要的对抗,在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同时,亦应注意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,不侵犯被执行人合法权益,避免因执行又引发新的风险和损害,做到公正执行、文明执行。

审核:王廷武

编辑:扎西拉姆

供稿:冯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