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,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秉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,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础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。
近日,甘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14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,该案件前期社会关注度高,当事人意见较大,曾到县上多个职能部门信访均未得到解决,案涉标的134.07万元,群众影响力较大,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。
基本案情
原告杨某与被告拥某等14名商铺租户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合同明确约定了房屋租赁租金、租赁期限等相关条款,但后续14名租户因疫情影响拒不支付,原告杨某故诉至法院。
首次调解存争议
在第一次调解现场,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杨某是否承诺由于疫情原因减免14名商铺租户2022年上半年6个月的租金,2022年下半年6个月租金能否继续减免,且双方是否能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租金与2022年租赁金额保持不变,因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争执激烈,互不让步,矛盾暂时难以调和。
倾力调解终成功
承办法官并未放弃,通过电话、信息、面谈等多种方式,积极跟进案件,沟通分析案情,摸清矛盾点,找准突破口,与当事人沟通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引导其主动履行合同义务等。最后,原告杨某对租户受到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、收益下降表示理解,自愿对2022年全年租金减半收取,并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。双方就租金金额和缴纳时间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,握手言合,14名租户2022年租金已全部履行到位,14件租赁纠纷案被成功化解。
甘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,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秉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,为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础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