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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举措 促廉洁

发布时间:2014-06-06 浏览: 分类:队伍建设

  我院以“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”为契机,认真扎实开展 “转变作风、司法为民”活动,采取“四项措施”积极推进活动取得实效。
   一是教育明廉,筑牢思想防线。在廉政教育上下功夫,通过扎实开展“创先争优”、“人民好公仆”、“强司法惠民生”等专项作风教育整顿活动,采取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,由院长讲廉政党课等形式,引导干警认清腐败的危害,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
   二是制度治腐,规范干警行为。进一步完善了《当事人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办法》、《廉政教育规定》、《廉政监察员工作办法》、《问责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制度,严格规范干警行为。
   三是监督强廉,强化内外制约。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和审判权、执行权、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制约;强化对选人用人、资金使用、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监督;加强廉政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。同时通过采取开通纪检监察室公开邮箱、公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信息,密切与司法监督员的联系,主动接受外部监督。
   四是惩处促廉,遏制腐败滋生。坚持制度与惩处相结合,对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提醒谈话,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有效遏制腐败思想与行为的滋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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