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在执行领域“急难愁盼”突出问题,彻底解决该长期信访案件,全面落实“一把手抓、抓一把手”工作要求。我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浩丹组织召开3次协调会,2次专题“院长接访日”活动,督导执行干警要做好以下工作。
基本案情
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支行(简称:甘孜农商行)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程X、向XXX、生XXX贷款合同纠纷一案,2019年3月12日,申请人甘孜农商行与被申请执行人程X达成执行和解,被执行人程X以“某某某某店”收入每月支付甘孜农商行贷款10000(大写:壹万元整)元。本院依法裁定该案终结执行。并依法解除了被执行人向XXX的工资卡冻结。后因疫情防控,被执行人程X“某某某某店”经营状况恶化,不能按期偿还甘孜农商行的贷款,并长期在甘孜县委、州委、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访,造成恶劣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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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案释法”,做到法理与情理相统一。
执行法官冯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程X、向XXX、生XXX名下的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等账户,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,做到“穷尽所有执行措施”;积极与被执行人开展座谈,开展案后释疑工作,做到“五个讲清楚”(即:财产情况、执行措施、法律依据、法律后果、救济途径讲清楚),做到法理与情理相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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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宽严相济”,做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。
及时与申请人甘孜农商银行和被执行人程X沟通,协商解决方案,化解被执行人程X与向XXX、生XXX及其家属矛盾,做到“五个到位”(即:法律宣传、防范措施、专题汇报、风险评估、责任落实到位),做到“宽严相济、法理情理”融合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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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债务重组”,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。
被执行人程X与向XXX、生XXX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,造成本金、利息、罚息等高达101万余元。为彻底解决高额的罚息问题,执行法官先后6次与甘孜农商银行衔接沟通,请示甘孜州农商银行后,达成执行和解协议:被执行人程X承担57万元;被执行人向XXX、生XXX承担44万元,甘孜农商行为被执行人程X、向XXX、生XXX进行新的债务重组,并为被执行人程X、向XXX保留了7200(大写:柒仟贰佰元整)元生活费,既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,保障了被执行的基本人权,又保障企业的发展权,做到了权利义务有机统一。
甘孜县人民法院将积极落实全国、全省、全州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“一把手抓、抓一把手”工作机制,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,采取切实、有效的措施,化解执行积案,做到“小事不出院、大事不出县”。
审核:席和镓
编辑:扎西拉姆
审核:冯禧